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省教育厅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请登录云平台查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不得突破。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登录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4.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 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扫描件;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5.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6.申请人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7. 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14年10月22日-10月30日;

8.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自评标准)。《申请书》2份(A4纸型)、自评标准修改意见2份(单独装订,没有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31日

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科技开发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  件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领  域:              姓名:        单 位:

指标总类

及权重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及分值

分数

科研水平

判定标准

(60%)

发表论文

及专著

申请人近5年来发表论文(不超过10篇。第一作者系数为1,通讯作者系数为0.8,第二作者系数为0.5,第三作者及以后系数为0.1):

(1)发表JCR一区论文:40分/篇

(2)发表JCR二区论文或A类国际会议论文:20分/篇

(3)发表JCR三区论文或B类国际会议论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A类重要期刊:10分/篇

(4)发表JCR四区论文或C类国际会议论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B类重要期刊:5分/篇

(5)发表SCI会议论文或EI收录期刊论文:3分/篇

(6)发表EI收录会议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文论文:2分/篇

申请人近5年来出版本专业相关著作(不超过2部。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数为0.5,第三作者及以后系数为0.1):

1)国家一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15分/部

(2)其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10分/部

(3)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著作:15分/部

 

获得各类

科技教学奖励

申请人近5年来获得科研奖励(不超过5项。第一系数为1,第二系数为0.8,第三系数为0.6,第四系数为0.4,第五系数为0.2,第六及以后系数为0.1):

(1)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60分/项

(2)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40分/项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0分/项

(4)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0分/项

(5)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6分/项

(6)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分/项

 

科研项目

申请人近5年来获得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超过5项。第一系数为1,第二系数为0.8,第三系数为0.5,第四及以后系数为0.1):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分/项

(2)主持其它类型国家级项目:15分/项

(3)主持省部级重点以上级别科研项目:4分/项

(4)主持地厅级重点以上级别科研项目:2分/项

 

自主知识

产权成果

申请人近3年来获得授权专利(不超过5项。第一系数为1,第二系数为0.5,第三及以后系数为0.1):

(1)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0分/项

(2)三类以上新药证书或农作物审定品种:8分/项

(3)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国内发明专利:4分/项

(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分/项

 

科技成果

转化能力

申请人近3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不超过5项。申请人为成果的拥有者,成果类型包括专利、鉴定成果、结项成果等,科技成果转化应提供学校相关财务证明):

(1)单项成果累计转化收益在100万元以上:15分/项

(2)单项成果累计转化收益在50万-100万元之间:10分/项

(3)单项成果累计转化收益在30-50万元:8分/项

(4)单项成果累计转化收益在30万元以下:3分/项

 

科研水平得分A

 

培养前景

判定标准

(40%)

学术影响

力及社会

贡献

(1)担任本领域国际学术组织常务委员:6分

(2)担任本领域国家级学术组织常务委员:4分

(3)担任本领域国际著名期刊编委:6分

(4)担任本领域权威国际学术会议程序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PC Chair):4分

 

学历、职

称、经历

(1)申请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5分

(2)申请人具有教授职称6分、具有副教授职称5分

(3)申请人具有国(境)外一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者8分、国(境)外一年以上学习经历者6分

 

培养前景得分B

 

合计得分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