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科技开发、学术交流和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下设科研管理与科学普及办公室和科技服务与综合管理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两个科室。
一、科研管理与科学普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制订、实施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国家、省部、地厅及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结题验收管理。
3.负责协调学校跨部门、跨学科科研项目的实施。
4.负责组织国家、省部、地厅及院级等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管理。
5.负责各级主管部门专家库提名与推荐工作。
6.负责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会同财务部门监督科研经费的科学合理合规使用。
7.负责考核纵向科研业绩。
8.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查、组织鉴定、上报、量化计分和奖励工作。
9.负责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10.负责国家级、省级科普基地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教育宣传活动。
11.负责部门党务、宣传以及日常公文收发等综合业务。
二、科技服务与综合管理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国家、行业及地方信息,制定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技术服务、科技成果管理及转化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已有和新建科研载体的规划、建设,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建设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协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社会服务,协助联系企业开发横向合作项目。
4.负责横向项目合同审核、经费匹配、经费管理和结项验收。
5.负责各类专利等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查、量化计分和奖励,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6.负责中国(河南)省自贸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的日常工作。
7.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工作,承担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考核横向科研业绩。
9.负责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10.负责部门纪检监察、资产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日常采购、报销等综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