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5年度院内科研基金项目下达至今已一年,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我处将于2016年6月21日至7月5日开展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1.凡成果以发表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获奖(厅级及以上),出版的专著,取得的发明专利及县处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不包括本校和校级以下二级机构)采纳证明的形式完成的可直接填写结项报告进行结项。未能按上述成果形式结项的,可通过函审鉴定或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项,结项时要撰写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2。
函审鉴定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两名专家为校外同行专家;会议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校内外专家均可。
2.凡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结项的课题组,请向科技开发处写出延期结项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延期结项。
3.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页);结项形式为获奖的项目,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1份,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2份;结项形式为发明专利及县处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不包括本校和校级以下二级机构)采纳证明的项目,需提供相应原件1份,复印件2份;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供研究报告2份。
(2)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论文、获奖(厅级及以上)、出版的专著、取得的发明专利及县处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不包括本校和校级以下二级机构)采纳证明复印件、研究报告,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附件: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
2.研究报告封面
3.项目变更审批表
科技开发处
201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