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科技开发处专题学习《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吴德强领学,科技开发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吴德强强调,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涉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政策要求,必须坚持有利于科研建设,有利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本原则。合同通过“信息门户”—“协同办公”—“合同法务审核”取得合同审核意见反馈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学校的名义或者学校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合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

科技开发处全体成员对《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并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今天的学习非常有意义,合同的规范签订是降低法律风险、全面跟踪控制业务事项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科研人员和学校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体现,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切实加强合同管理。(撰稿:李鹏鹏;审稿:吴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