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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及建设指引要求,为加快推进学校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通过示范标杆引导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申报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建的13个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以下简称校企研发中心)。(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方向明晰。需和企业签订有效期3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

2.研发团队稳定,已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等组成的人才结构。

3.科研设施完善,团队成员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学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学校与企业需依托研发中心已开展实质性的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额申报1个校企研发中心。

四、申报方式

1.根据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请材料。

2.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www.rcloud.edu.cn)进行。4月22日8:00系统正式开放,4月2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由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选,请各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务必在4月24日17:3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科技开发处428房间,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zjkjc@163.com。

五、评审和结果公布

河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校企研发中心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经综合平衡、统筹研究后,确定并公布认定名单,并对认定的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采取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30万至50万元的资金支持。

联系人:姬虹

联系电话:0371-6930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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