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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目前,我院第一届院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院字〔2014〕5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启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学术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任职条件:  

(一)委员人数及组成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委员人数和各学科专业委员比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第二届院学术委员会总人数拟定范围为21-29人。  

(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积极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一般应由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具有教授职称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组成,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委员由个人自愿报名,院属各单位推荐,院长办公会依据学科专业相对均衡的原则提名人选。  

二、院学术委员会推选程序和产生办法  

(一)按照学术委员任职条件和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各系(部、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无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能部门由该部门全体人员会议推荐。院属各单位将推荐的符合委员条件的候选人,上报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开发处)。各系(部、院)候选人名额按教授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数多少分配。  

(二)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上报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审核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委员资格并确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  

(四)召开院学术委员会换届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二)各系(部、院)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三)学院各部门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于12月5日17:0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开发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9306069。  

附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