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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设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积极动员。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挖掘优势资源,特别是“双高计划”建设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工作室、教授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的负责人,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论证、积极申报。

2.申报程序。主持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3)、《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附件4,用Office Excel格式),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开发处(行政楼429室)。学校将对上报的平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进行上报。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4.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

科技开发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