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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上半年学术交流报告会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上半年全院学术交流活动,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2月27日前将本部门上半年拟举办的学术交流报告会计划报送科技开发处。纸质计划表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签章,电子稿发至科技开发处邮箱:hnzyky@126.com。

2016年12月27日国家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关于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作了明确规定。各教学单位在上半年拟举办的学术交流报告会时,对于报告会主讲人的讲课费,可在保证报告会质量,节约报告会资源,提高报告会经费使用效益的情况下,参照该通知的讲课费标准合理确定;聘请外地授课教师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上半年学术交流报告会计划表》

    2.《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科技开发处

2017年2月19日